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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建材行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需重塑竞争机制重拾质量敬畏
发布时间:2026/6/16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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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建材行业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需重塑竞争机制重拾质量敬畏

宁波金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瑞松

 

随着房地产行业调整进入“深水期”,传统建材行业的竞争烈度持续加剧,演变为负和博弈的内卷式恶性竞争。内卷式恶性竞争是市场自我调节失灵的表现,其产生的根源是建筑业“低价中标”市场机制的扭曲。“低价中标”背景下,建材企业以成本为导向,当企业陷入成本挤压时,质量往往成为第一个牺牲品,就形成了难以遏制的质量衰退链,产业链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最终的后果是给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带来极大隐患。

 

内卷之痛:劣币驱良币  质量链唱衰

部分建材生产、经销企业为盲目抢占市场份额,无视产品生产成本、质量标准与行业规范,肆意采取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压价竞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疯狂争抢工程项目建材供应订单,导致建材市场价格体系混乱,行业整体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行业生态,让坚守质量标准、合规生产经营的建材企业难以正常参与市场竞争。为弥补低价竞争带来的利润损失,涉事企业普遍通过降低生产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劣质原材料等方式压缩生产成本,如部分混凝土及砂浆企业使用的砂石料破碎后未经过有效处理,导致含泥量及杂质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颗粒强度偏低,致使大量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规范的低质建材流入市场。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不达标的主要材料有:轻质加气混凝土砌体、ACL加气块预制板、水泥砖、保温砂浆、抗裂砂浆、粘结剂、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等。这些核心基础建材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强度不达标、性能参数不合格、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规格尺寸不符等质量问题,与工程设计要求、合同约定标准严重脱节。

低质低价建材产品有生存土壤,是部分工程项目的组织群体在质量链中采购、生产、控制、检验、服务、反馈等环节集体“失言”或“默许”造成的。一是部分厂商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竞相采购低价低质的原材料,主观上生产和销售低成本不达标的建材产品。二是部分施工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默许集采部门主动采购低价劣质不达标建材产品用于工程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现场进场建材的把关验收、实际用于工程施工的建材质量监管不到位三是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现场来样送检及现场取样检测流于形式,检测流程及方式的责任性不强,部分合格报告未能客观真实反映实际使用建材的质量情况。四是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不够细致严密,仅凭并不完全真实的检测合格报告认定工程质量达标,未能客观真实了解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建材及工程质量情况,助长施工单位采购和使用低价不达标建材歪风

 

内卷之害:一场没有赢家的负和博弈

建设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事关民生福祉。一些工程建设参与企业只重视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利益,甚至漠视国法和良知,必将遗祸无穷。

直接危及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不合格建材用于建筑主体结构、防水、保温等关键施工环节,会直接导致工程出现墙体开裂、屋面渗漏、结构强度不足、耐久性下降等质量缺陷,大幅降低建筑工程使用寿命,极易引发墙体脱落、房屋坍塌等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大幅增加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返工成本,并威胁施工人员及后续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难以整改的永久性质量安全隐患。

破坏建材行业良性发展生态。恶性低价竞争迫使众多合规建材企业被迫跟风降价,无力投入资金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质量提升,导致行业整体创新动力不足、产品档次偏低,陷入“低价—低质—更低价格—更差质量”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我市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损害整个行业的长远利益。

损害政府监管公信力与社会公共利益。工程质量是民生大事,建材质量问题频发、市场乱象久治不愈,会引发社会各界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担忧,降低群众对住建领域行业监管工作的信任度;同时,劣质建材工程后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修、整改,造成社会资源、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恶意低价竞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阻碍正规建材企业健康发展,不利于形成规范有序、优胜劣汰的建材市场体系。

 

内卷之治:有为政府规范竞争机制重拾质量敬畏

如何结束这场没有“发展”的“增长”“内卷式游戏”?不能完全丢给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市场,要深入理解把握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要求,政府切实担负起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的责任,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全面依法完善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开展建材市场及工程现场建材质量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恶意不合理低价竞标、生产销售劣质不合格建材、工程现场违规使用劣质建材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企业,加大其违规违法成本。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督促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检测等制度,强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专业务实、客观公正、原则严谨的工作作风,增加对工程实体质量检验检测的手段和频次,积极开展责任主体共同见证下“硬碰硬”的取样检测检验活动,严格落实质量监管验收责任到人,严把建材质量关口,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施工环节。

健全建筑企业和建材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如经常性采取多部门联管联合执法,加强建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完善责任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公平竞争。对伪劣产品追根溯源,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加强行业政策宣传与普法教育,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引导建材及施工企业树立“质量达标”的底线思维、强化诚信经营的理念。由建材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对各生产企业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会员企业相互监督帮助,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厂家督促其内部整改,对经常性质量不达标且不整改的厂家进行通报,让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到生产和销售质量不达标产品属于违规违法行为,营造行业竞争正常合规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氛围。

压实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责任。质监站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场和实际使用的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管,让各方充分意识到工程所使用材料必须确保质量达标,积极开展提升质量意识的宣贯培训会及现场的专项质量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进场材料取样抽检的随机性和真实性。第三方检测机构确保检测方式和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同步增加针对某些材料的工程实体的抽检。对故意隐瞒不作为、主观采购使用劣质不达标产品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及停工整改。

完善投诉受理与反馈机制。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及时有效核查和惩治措施,让责任主体对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材料付出代价,让建筑行业市场逐步回归正常有序良性竞争。

建材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政府要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推动行业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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