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预拌砂浆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1、本研究会分支机构在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原则下制订自己的管理办法,在本团体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
2、预拌砂浆专业委员会是浙江省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发展研究会的分支机构,是本团体为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按其业务范围科学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业务活动的内部机构。
3、本研究会分支机构以专业委员会的形式设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负责协调、监督和指导其日常工作,其设立程序和工作范围执行省民政厅和本团体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研究会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其人选由秘书长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5、本研究会分支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本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必须遵守本团体章程,接受本团体的领导和管理,其名称前应冠以本团体名称。
6、本研究会分支机构财务原则上归本社会组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执行本社会组织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不得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浙江省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发展研究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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