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研究会重大活动的管理,促进研究会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研究会成员的权益,特制定本《研究会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研究会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及后续管理的工作。
3、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质量优先、效益至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二、活动策划
1、研究会重大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应当经过研究会报理事长、法人及上级主管单位审定并公布。
2、研究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应当是科学、合理、可行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3、研究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应当是科学、合理、可行的,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4、研究会重大活动策划可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台作方提供服务,但事先应经过研究会理事长、法人同意。
三、活动组织
1、研究会重大活动应当由秘书长负责组织,秘书处、财务处配合。
2、活动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前认真准备,确保活动方案、场地、设备、人员等方面均做到位,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活动组织者应当对安全和意外事故进行科学预防和制度管理,保证活动的安全性。
4、活动组织者应当在活动进行中始终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
四、活动执行
1、活动执行应当按照活动方案进行,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活动安全、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质量。
2、活动执行期间参会人员应当遵守活动规则,文明参会,不得违反活动纪律和社会公德。
3、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事故等情况,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上报。
五、活动后续管理
1、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并实施后续管理方案。
2、活动后续管理应当主要包括信息记录、经验总结、财务处理等方面。
3、活动后续管理应当从成果和效益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公布、做到公开透明。
六、违规处理
1、对于研究会重大活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2、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不遵守活动规定和危害活动安全等方面。
3、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包括口头警告、书警面告、撤销参与活动资格等各种方式。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起生效。
2、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归协会主席团所有。
3、其它未尽事宜,经过研究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以上是本研究会重大管理制度的全部制度内容,各位会员应该遵照本制度执行,以保障研究会重大活动的开展和各会员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发展研究会
2020年6月28日
河南省郑州市1年前
yawn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