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研究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研究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研究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使研究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研究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依法成立的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热心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的专家、学者及从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的个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个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加入本团体、为行业服务的意愿;
(二)拥护本团体章程;
(三)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三条 会员入团体程序:
(一)提交入团体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的各种信息、资料、考察、业务培训和其他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团体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标准交纳会费;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无特殊情况,1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浙江省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发展研究会
2022年7月11日
河南省郑州市1年前
yawn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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