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组织定海、岱山两地干混砂浆企业清洁生产达标验收
根据《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做好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验收的通知》(浙散发〔2021〕13 号)等文件要求,在企业改造完成提出验收申请的基础上,2月20-21日,按照“达标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舟山市发改委服务业处会同定海区发改局、岱山县经信局,组织专家对定海区的舟山市众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砂浆企业和岱山县的舟山市元鑫干混砂浆有限公司等2家砂浆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达标验收,属地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参与了验收工作。专家组依照《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达标验收标准》,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验申报材料及现场查验核实的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经验收,认为两地6家干混砂浆企业符合清洁生产改造达标验收的标准条件,待企业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及完善申报台账资料后,经属地主管部门提交核实意见,报省散装中心组织专家抽查确认、联合通报及予以授牌。
作者:舟山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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